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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伤职工本人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24小时内电话告知公司。
二、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1、本人手写情况说明,说明受伤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,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另找两名证人,分别手写情况说明,说明受伤职工的时间地点经过,证明人签字加盖指印,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就诊医院出具《诊断证明原件》、《住院病例》原件加盖医院鲜章。
4、受伤员工全身正面照片(包括受伤部位)一张
三、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:
1、因机动车引起的伤害事故,应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有效证明;
2、因有肇事方赔偿的,提交《赔偿协议》,该协议上必须体现“医疗费”支付金额。
注意:以上资料于事故发生日起20天内交公司备案,逾期发生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。工伤保险结算不能使用社保卡
地址:九龙坡区渝州路126号党校科技大楼5-9
电话:68181215